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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人合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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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国思想史上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观点。强调“天道”和“人道”或“自然”和“人为”的合一。此学说起于源于战国时的子思与孟轲,他们认为天具有道德属性。《礼记.中庸》谓:“诚者,天之道也。”孟轲提出“尽其心者,知其性也,知其性则知天矣。”从而鼓励人们行事须符合“天道”。至西汉初,《淮南子》一书本黄老之术以言“阴阳五行”,主“万物一体”说,用自然现象来解释人的生理,如谓“天有四时五行、九解、三百六十日,人亦有四肢、五脏、九窍、三百六十节”(《精神训》)。汉武帝时,今文经学大师董仲舒谓“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,故小节三百六十六,副日数也;外有四肢,副四时数也。”(《春秋繁露.深察名号》)他在《举贤良对策》中认为:“国家将有失道之败,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,不知自省,又出怪异以警惧之;尚不知度,而伤败乃至。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。”形成为巩固封建皇权服务的“天人感应”说。其后影响深远,宋代理学家如二程等多从理、性、命等方面论证“天人合一”之理,因而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中“君权神授”的理论依据,并广泛影响到传说医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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